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儲備軍官訓練團入學優惠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09月19日第117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第1202次行政會議第2次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第1224次行政會議第3次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3月17日第1233次行政會議第4次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第1247次行政會議審議5次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4月27日第1260次行政會議審議6次修訂通過
第一條 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ROTC),特訂定「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新生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入學優惠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之日間部新生(不適用舊生),得享如下之優惠措施:
一、四年免學雜費:大一上學期報考,大一下學期錄取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後本校退還大一上學期所繳交之學雜費。大一下學期至大四全年,計7學期,學雜費由國防部補助,自錄取報到後至任官前因撤銷錄取資格、退訓、退學等因素,依國防部訂定「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簡章」相關內容,賠償領取國防部之費用。
二、新生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未獲錄取者,不適用四年免學雜費,可補發大一上學期獎助學金,且大一下學期起可依各入學管道領取獎助學金,請參閱「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入學學年度優秀新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三、大一下學期開始培訓後,由國防部補助每月12,000元生活津貼,及每學期5,000元文具費。
四、戶籍地為光復以南和平以北者,本校提供四年免住宿費(不含冷氣費),房型為L棟三人一間,若選擇兩人一間或單人房,須依房型全額自費繳交相關費用。
五、住宿期間應保持寢室環境整潔,維護宿舍物品,破壞物品應照價賠償。
第三條 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之進修部新生(不適用舊生),得享如下之優惠措施:
一、大一下學期至大四全年,計7學期,學雜費由國防部補助,自錄取報到後至任官前因撤銷錄取資格、退訓、退學等因素,依國防部訂定「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簡章」相關內容,賠償領取國防部之費用。
二、大一下學期開始培訓後,由國防部補助每月12,000元生活津貼,及每學期5,000元文具費。
三、戶籍地為光復以南和平以北者,本校提供四年免住宿費(不含冷氣費),房型為L棟三人一間,若選擇兩人一間或單人房,須依房型全額自費繳交相關費用。
四、住宿期間應保持寢室環境整潔,維護宿舍物品,破壞物品應照價賠償。
第四條 有關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報考資格、福利、待遇及賠償等相關規定,依國防部訂定「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第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布,自112學年度開始實施。